采购人发布采购意向公告操作手册(2020年6月19日)

系统功能操作说明手册  

日期:2020年6月18日

 目录

一、操作功能说明

二、采购人发布采购意向公告操作说明


一、操作功能说明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豫财购〔2020〕8号)等有关规定,现增加【采购意向公告】功能,将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意向进行公开。

本操作手册主要涉及功能:采购意向公告

 

二、采购人发布采购意向公告操作说明

采购人登录【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点击【信息发布】菜单下的【采购意向公告】,操作如下图所示。

 

点击右上角的【起草公告】,在【编辑政府采购意向公告】页面进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告的信息填写。


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填写说明:

公告名称:单位名称+意向公告的开始年月至结束月+政府采购意向。

意向公告的开始年月至结束月填写说明:“年”可以手工输入四位数的阿拉伯数字年份,也可以点击“年”份输入框进行年份选择,操作如下图所示:

 

“月”也可以手工输入阿拉伯数字1-12,也可点击“月”输入框进行月份的选择方法同上。

     公告内容:

 

     序号:手工输入采购内容排序的整数位数字。

     采购项目名称:填写具体采购项目的名称。

     预算金额:手工可输入整数位8位,小数位6位的金额,单位:万元。

     预计采购时间:可以手工输入1-12月阿拉伯数字,也可点击“月”输入框进行月份的选择,注意:月份填写或输入必须在公告意向开始月份和结束月份内。

如填写的采购采购内容需要增加或删除可以点击后面的“增加”或“删除”图标进行操作,操作如下图所示:

    

公告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右上角的“保存”按钮,进行信息保存。操作如下图所示:

 

点击【采购意向公告】菜单,找到保存成功的对应公告在后方操作区域中,可以进行公告修改、预览、发布、删除操作。

 

   公告发布前点击操作区域“预览”查看公告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点击操作区域“发布”按钮进行发布。

公告发布后将不能进行修改、删除操作,如下图所示:

 

同时公告发布后会展示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的采购信息栏目中的【采购意向】中进行公告,如有问题需要撤回可以联系对应地区的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