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送范围及收费标准

 一、西格玛物流配送服务承诺

1、半日配送的定义

1)、当日11:00-18:00生成的订单 (部分区域11:00-23:00),次日14点前完成配送;

2)、当日18:00-次日11:00 (部分区域23:00-11:00) 生成的订单,次日22点前完成配送。

 

2、大件商品与小件商品的定义

1)、大件商品:体积大于60L或者重量大于18公斤。台式电脑、电视(21寸以上)、空调、冰箱、洗衣机、热水器、厨房电器等;

2)、小件商品:体积小于60L且重量小于18公斤。手机及其配件、数码影像及 其配件、播放器、耳机、 汽车用品、电子教育、电玩游戏、收录设备、笔记本及其配件、办公设备及其耗材、网络设备、音响、书籍、乐器、厨房小电器、饮水设备、小电器、个人护理、日用百货等。

 

      3、次日达配送定义

  前一天18:00-当天18:00生成的订单,次日22:00前配送完成(部分城市时间可能不同,具体以网页展示为准)。

 

4、次日达配送覆盖范围

以顾客在网页下单具体选择区域为准。

 

5、注意

1)、如遇交通管制、大雨雪、洪涝、冰灾、地震、节假日、停电等因素均不在半日配送服务范围内;

2)、需要依据当地仓库的库存情况为基础,同城出货承诺半日配送和次日达,异地出货请您关注页面提示的配送时间;

3)、配送范围精确到区级,但只覆盖主城区,区级内偏远地区无法承诺半日配送和次日达,请您谅解;

4)、对于液体、粉末类(如乳液等化妆品,洗发水、玻璃水、清洁水等),磁性类商品 (如音箱、磁动车),电池, 压力类(足球、篮球、排球等,摩丝等压力瓶) , 易燃类(油汀打火机、火机油等)这些商品为国家明文规定的航空违禁品,必须通过陆运方式运输,会有2-3天的时效延迟,请顾客在下单时注意,给您带来的不便尽请谅解。

 

       二、快递费收取标准

 

      1、申通快递:首重9元(公斤内)续重每公斤6元新疆、西藏、内蒙古、海南每公斤12元

2、圆通快递:首重9元(一公斤内),续重每公斤5元; 新疆、西藏内蒙古、 海南每公斤12元;

3、中通快递:首重10元(一公斤内),续重每公斤5元; 新疆、 西藏内蒙古、海南每公斤12元;

4、韵达快递:首重9元(一公斤内),续重每公斤5元;新疆、 西藏、内蒙古、海南每公斤12元;

   5、EMS [E邮包] :首重10元(一公斤内),续重每公斤6元; [周日不发];新疆、西藏、内蒙古、海南每公斤12元;

6、顺丰快递:首重23元(一公斤内),续重每公斤10元;

7、同城:首重12元(一公斤内)续重每公斤1元; [省内] 首重14元(一公斤内)续重每公斤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