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强调推进公共机构执行节能产品强制采购制度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近日召开的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强调,要推进政府等公共机构执行节能产品强制采购制度。
李克强说,各部门要形成合力,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一要聚焦重点领域,大力推行工业清洁生产、交通节能减排,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推进建筑节能改造,继续发展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持续推动燃煤电厂和钢铁产能超低排放改造,促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加快补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短板。深入开展全民节能减排低碳行动。
二要发展壮大节能环保产业,提高节能减排效率,培育新的增长点。加快突破清洁能源和低碳领域的关键技术,做强节能减排装备制造业,大力推行节能减排合同管理服务。推进政府等公共机构执行节能产品强制采购制度。
三要更加注重运用经济政策、法规标准等手段,调动各方面节能减排的内在积极性,不搞简单化处理和“一刀切”。健全促进绿色发展的价格等机制,推广脱硫、脱硝电价成功经验。加大绿色金融支持。落实好促进节能减排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建立用能权、排污权和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构建节能减排的长效机制。(摘编自国务院微信公众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应当优先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布。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共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规定,采购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不得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公共机构管理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积极拓展工作内涵,着眼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争做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排头兵,扎实推进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工作。
——与2012年相比,2017年全国公共机构人均能耗下降15.21%,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2.39%,人均水耗下降16.18%。与2015年相比分别下降7.87%、6.13%、9.11%。2018年,在2017年的基础上,又分别下降2.99%、2.13%、3.32%,较好地完成了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进度目标。
——各级政府采购部门要严格执行节能产品强制采购制度,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下发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采购符合节能技术标准的空调、电脑、打印机等节能产品。
——全国各级公共机构管理部门将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新要求,努力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践行者、倡导者、示范者。(《中国机关后勤》)